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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五十八章继续赶路(求订阅求月票)

第四百五十八章继续赶路(求订阅求月票) (第1/2页)

倾妍连忙拦住她,说道:「李嫂子不用忙活了,我们是进来跟你说一声,今天不能在你这里留宿了,有些急事要回县城,等以后有机会再来叨扰。」
  
  「那可真是不巧了,你们稍等我一下,马上就好。」
  
  李氏一听她这么说,也没有说什么挽留的话,毕竟人家有急事要走,总不能非得留人家住下。
  
  进屋把雨伞拿了出来,这个要还给倾妍的,还用竹筐装了一筐她刚刚挑拣出来的蘑菇。
  
  「这是我们这里特有的菌菇,现在正是吃的季节,味道非常鲜美,我这也没什么好东西,就把这个送给你们带回去尝个鲜,还望你们不要嫌弃。」
  
  倾妍看这么一大筐,有些不好意思白拿,想要给李氏些银子,对方死活不要,倾妍也不想跟对方推来推去,想了想,干脆去车上(其实是在空间里)拿出来一条鱼。
  
  这是之前他们在山顶钓的,一条四斤多的草鱼。
  
  倾妍递给李氏在她拒绝之前道:「李嫂子,那蘑菇我们收下了,可这鱼你也要收下不能推辞,这是我们刚刚在山顶的湖里钓的,我们中午就是吃的这个,味道不错。
  
  这条就留下给家里人尝尝,正好晚上加个菜,别推辞,我们车里还有。」
  
  李氏听了这话把到嘴的话收了回去,这鱼四五斤重,个头很大了,一大家子人都够吃。
  
  「行,那嫂子就收下了,你们以后再来这边一定要过来啊,到时候嫂子给你们做拿手菜,好好招待招待你们。」
  
  倾妍应了下来,答应有机会一定会再来,这才与送出来的李氏告别,上了马车离开。
  
  他们出了许家村之后,再次朝南走一段,上了官道就朝东边而去。
  
  回县城当然是不可能的,都已经出来了,没必要再走回头路。
  
  那个湖心岛和穿越者都有丑丑时不时的盯着,反正又不准备和对方相认,所以只要对方不做太出格的事情也就那样了。
  
  说实在的,若是对方是个女子,倾妍说不定还真有可能和对方接触接触,这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就不方便了。
  
  而且看对方适应良好,说明穿越之前也是一个男的,那还是算了吧,完全没必要节外生枝。
  
  他们刚往东走了半个小时就没办法前进了,前面的路被堵住了,这次倒不是大石头,而是两伙人正在路上对峙。
  
  两伙人都是男子,双方带头的是上了些年纪的,后面跟着的都是年轻一些的。
  
  靠他们这一边的大概有三十多人,多是四十多岁的,另一边少些大概二十多人,二十多岁正当壮年的多一些。
  
  两边除了带头的年纪大的,后面的人都拿着棍棒,甚至有人手里拿着石头。
  
  其实两伙人都是农人打扮,可这时候农具珍贵,打架的时候肯定不会舍得拿来做武器的,所以都是就地取材,就是在路边捡的木棍和石头。
  
  双方没有动手,但气氛也是箭弩拔张的,两个带头的显然正在谈判。
  
  他们被迫停在了后面,只能在那里等一会儿了,人家那么多人,他们总不能上前驱赶。
  
  除了他们前面还有两辆牛车,不过不是被堵在这的,应该是前面那些人赶过来的,上面是空的,连车夫都没有。
  
  倾妍听了一会儿那些人的谈判内容,然后就有些无语了,她开始还以为是两个村子或是两个家族之间有了矛盾,原来是谈的寡妇再嫁的事。
  
  一方是那个寡妇的婆家,一方是寡妇的娘家,娘家要把人带回去再嫁,婆家不同意,说就剩下婆婆还有两个幼小的儿子无法生活,要再嫁得给婆婆送终,孩子成年才行。
  
  娘家当然不愿意,给婆婆送终,谁知道她还能活多少年,万一
  
  还能活个三四十年,被送走的还不定是谁呢。
  
  就是等到孩子大了也要十几年,现在孩子才刚三四岁,等孩子大了,他们娘也老了,还嫁人做什么,等着他们养老就行了。
  
  越说越激动,两边都互不相让,最后甚至都有说要去找官府的官老爷给评理的了。
  
  真要闹到官府去,估计婆家就要败下阵来了。
  
  因为这时候并不会阻止寡妇再嫁,在宋代以前,朝廷有规定,除了因丈夫的缘故得到朝廷封赐的「诰命夫人」之外,普通的妇女,只满足以下四个条件,就可以改嫁。
  
  在古代,人们十分讲究守丧,所以这第一个条件就是,寡妇在为丈夫守丧期间不可改嫁。
  
  一般在丈夫死后,妻子必须要在夫家为丈夫守丧三年,在这三年的守丧时间里,妻子是不可以改嫁的。
  
  如果在守丧期间改嫁,并且没有经过夫家的同意,那么妻子就触犯了朝廷的律例。
  
  虽然《周易》里面讲「从一而终」,告诉大家女性要守贞节,嫁了丈夫就要跟其度过一生,不能再更换,就是男人死了也不能再改嫁。
  
  北宋理学家程颐更是说出「饿死事极小,失节事极大」的话,意思是说饿死都算是个小事,要是没了贞节,比饿死还要可怕。
  
  但是这只是当时少数人会信奉的,多是一些自以为是,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才会奉为圭臬,现实中在宋朝女子是可以改嫁的。
  
  不但可以改嫁,有时候甚至还很抢手。
  
  实际上「从一而终」这条原则在明清以前从来就没有严格执行过,就算是在理学开始兴起的大宋也是一样。
  
  太远的不说,就从汉朝说起,大汉开国皇帝自己就收纳了项羽部将的妻子薄姬、赵王张敖的小妾赵姬等等。
  
  他的孙子汉景帝也娶过金王孙的前妻王娡,这位王皇后还给他生了汉武帝。
  
  知识分子也一样,司马相如带卓文君私奔,卓文君那时候也是刚死了丈夫的小寡妇。
  
  到了东汉末年更了不得,曹操攻打邺城,据说就是看中了袁绍的儿媳甄氏。
  
  而甄氏最后却成了曹丕的妻子,而曹植只怕也对甄氏神魂颠倒,才写下了《洛神赋》,留下一段公案。
  
  而西蜀刘备的穆皇后、东吴孙权的徐夫人,嫁给他们时也都不是头婚了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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